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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公安”诈骗 太原警方快速行动止损20万

时间:2020-03-23 22:19:06 来源:

“冒充公检法一律挂掉”“安全账户就是诈骗”,这样的反诈骗宣传口号市民朋友可以经常听到,但仍有不少人落入冒充公检法诈骗的圈套中。3月21日上午,家住太原市万柏林区的崔女士就遭遇了一起网络电信诈骗。

当日一早,崔女士接到了一陌生来电,对方自称是某公安局民警,并告知崔女士涉嫌犯罪。在看到写有自己身份信息的逮捕证和案件告知书后,崔女士一下子就懵了。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崔女士按照对方交代的“一定要关闭手机”等“注意事项”,登录了对方提供的网站,输入了自己的银行卡账号和密码。

就在崔女士忙着自证清白时,上午10时许,太原市公安局反诈骗犯中心也接到了预警信息。民警随即拨打崔女士电话计划进行劝阻,但电话却一直无人接听。此时,民警意识到曹女士可能已经中了骗子的圈套,于是立即展开研判,查询到崔女士父亲的电话,告知其父亲崔女士正在遭遇冒充公检法诈骗。其父称崔女士正在按照对方的要求准备将20万元转至安全账户。民警急切叮嘱崔女士一家千万不要转款,同时迅速联系属地派出所上门开展劝阻。

经民警讲解,崔女士顿时恍然大悟,哭了起来。耐心询问后得知,在民警赶来之前,崔女士已经将卡号、密码等信息告知了对方。民警一边安抚稳定崔女士的情绪,告知其不可将验证码等信息再次提供给对方,一边及时联系银行,确认是否有钱款转出。在得到了银行无钱转款出的确认信息后,崔女士一家紧张的心终于放了下来。民警的及时劝阻,使崔女士避免了自己20万的经济损失,对此,崔女士一家表示万分感谢。

太原市反诈骗中心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朋友面对冒充公检法诈骗一定要牢记以下三点:

首先,“公检法”机关不存在安全账户或核查账户,不会通过电话、网络通知涉案人核查资金、下载App和提现转账汇款;其次,“公检法”机关办案会当面向涉案人出示工作证件或相关法律文书,不会通过微信、QQ、传真、邮寄等形式发送展示相关法律文书和个人工作证件,逮捕证、传票和涉案信息均无法通过互联网查询;最后,司法机关绝对不会要求涉案人转账、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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